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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050.com发布时间:2025-09-26 14:46:4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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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将于2025年11月9日至21日在广东、香港、澳门三地举办,竞技体育项目共设34个大项、53个分项、419个小项。我省预计将有880名左右运动员参加除高尔夫、铁人三项和冲浪项目外的31个大项、46个分项、310余个小项的比赛,有望在田径、游泳、体操、射击、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等多个项目上争金夺奖。
与往届全运会相比,我省参加决赛运动员人数及小项数有望取得新的突破。集体球类项目继续保持优势。多支队伍将在决赛向金牌发起冲击。以奥运冠军盛李豪、张雨霏为代表的一批优秀运动员将在全运赛场上奋勇拼搏,努力完成参赛成绩稳居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任务,实现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二、当前,我省举办的“苏超”火遍大江南北,让足球成为传播城市文化、凝聚民众共识的崭新载体。“苏超”比赛对我省青少年足球训练有哪些促进与完善?
自5月10日开赛以来,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以场均2.6万人次的上座率、数百亿次的社交媒体传播量成为现象级体育事件。其不仅展现了足球竞技的魅力,更以“足球+”模式激活文旅消费、拉动区域经济,成为江苏各地激发消费潜力、彰显城市风采、挖掘经济动能的有力引擎,构建起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深厚文化内涵与可观商业价值的体育文化品牌。近几年,省体育局为发展青少年足球运动做了大量的工作,校园足球开展在全国走在前列,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也取得了突出成绩。但是由于足球项目的特殊性和发展的长期性,我们还有很多的工作要改进,下一步我们会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推动青少年足球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动青少年足球普及。协助教育部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将足球作为校园体育俱乐部活动的重要内容;支持各级学校成立足球社团,指导校内外足球比赛和足球活动,完善贯穿小学、初中、高中的训练体系,进一步扩大校园足球人口基数。加大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开放力度,共享场地资源,提高使用效益,解决校园足球场地匮乏问题。二是健全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学校与青训中心、体校、社会青训机构和职业俱乐部共建青训梯队,培育高水平学校足球运动队,畅通校园足球人才培养途径,引导优秀苗子参与高水平训练,提升专业技能水平。会同教育部门共同建立校园足球后备精英人才库,形成校园足球人才成长跟踪机制,为足球精英人才选拔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强校园足球教练员队伍建设。加大校园足球教练员培养力度,定期组织体育教师、大中学生参加专业培训,扩大专项业务培训范围,提升执教能力。鼓励引导优秀退役足球运动员到学校任教,并在编制、薪资、职称等问题上给予帮助。
三、今年全省城市足球联赛(“苏超”)特别火爆,不仅点燃了全民健身热情,也带动了文体旅商融合消费,请问联赛在促消费方面具体成效如何?下一步有什么推进措施?
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苏超”)于5月10日正式开幕,迅速火爆出圈,成为现象级体育赛事之一,也成为推动消费升级、释放内需潜能的强劲引擎。全省各地抓住用好联赛机遇,出台了一揽子聚人气、促消费的政策举措,通过“凭球票享折扣”“球迷专属套餐”“黄金时段+活力街区”精准引流、“赛事+市集”深度融合、“第二现场”精心打造等多种方式,促进赛事引流、场景创新、消费转化。有关数据显示,前六轮比赛全省线下监测的旅游、出行、餐饮、住宿、体育5个场景,合计实现服务营业收入379.6亿元,同比增长42.7%;全省银联渠道异地消费3357.4亿元,同比增长14.8%。上半年,“苏超”带动规上体育组织、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与经纪代理服务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2.3%、17%。
我们联合省统计局、商务厅、文旅厅、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研究建立了“苏超”统计监测体系,自第九轮起开展了联合监测,并在每一轮赛事结束后及时汇总发布数据。根据第九轮(8月16日-17日)监测数据,6个主场城市,体育场馆内外客流量总计达29.9万人,其中省内市外观众占20%、省外观众占8%,门票抢购比平均为5.75:1;高速入市车辆总计达158.1万辆、环比增长7%,其中省内市外车辆占25%、省外车辆占27%,省内市外车辆环比增长12%、省外车辆环比增长5%;景区游客人数环比增长11%,其中外地人数环比增长16%,银联异地消费环比增长9%;重点监测的商贸流通企业销售额环比增长9%,客流环比增长7%,住宿人数环比增长12%,设置“第二现场”432个。
下一步,省体育局将加强与文旅、商务等部门协同联动,开展“跟着赛事去旅行”等主题活动,指导各地将赛事场景拓展至景区、街区、商圈等,打造“苏超”特色“赛事+文旅”“赛事+消费”场景,持续放大赛事溢出效应,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为经济增长和转型增添新的动力。
四、我是一家赛事运营公司,申报了今年的“跟着赛事去旅行”清单,请问清单确定的标准是什么?审核认定奖补的标准又是什么?
2024年12月底,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从十个方面支持文体旅产业发展,提振消费。体育领域主要是对部分符合条件赛事给予奖补。截至目前,省体育局已于1月、4月和6月开展三次赛事征集工作,共征集409个赛事;经审核,已对外发布七批(2-9月)82个“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清单。前两个季度审核确定符合奖励条件赛事27个,奖补资金1452万元。
为做好该项政策的落实,省体育局制定了《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补助赛事、补助对象、数据采集要求,以及工作实施主要流程和职责,清单审核和奖补赛事确定主要是对“跟着赛事去旅行”logo使用、促消费活动开展、政府采购赛事举办单位投入情况、以及《若干举措》明确的参赛人数(观众人数)、参赛国家等相关赛事信息数据进行审核,并对照《若干举措》确定的奖补标准予以资金奖励。详细内容可以通过省体育局网站关注1月、4月和6月印发的三次赛事征集通知。
运动员参加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取得符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成绩,授予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国家体育总局每年公布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未列入可授予等级称号赛事名录的比赛不得授予等级称号,以测试、推荐、邀请或其他非正式身份参加可授予等级赛事的,不得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员技术等级实行赛后授予,无需申请。授予方式为:(1)公示:比赛结束后30日内,授予单位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比赛结束时间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联赛、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成绩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2)授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授予单位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3)公布:授予单位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发布授予等级称号的信息。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由体育总局统一设计、编号,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布,运动员可通过“体教联盟”APP完善个人信息后自行下载打印。
近年来,省体育局认真贯彻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通过建立裁判员分级管理、优化裁判员晋升培训模式、完善裁判员信息管理平台等工作,积极推动裁判员队伍建设。一是规范分级监管。省体育局对全省体育竞赛裁判员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相应等级裁判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二是规范培训认证。省体育局每年统一组织晋升一级裁判员培训认证工作,结合项目发展需要和我省裁判员实际情况,制定发布培训认证计划、报名条件、培训内容和考核办法。三是规范证书发放。对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符合一级裁判员技术认证标准的裁判员,省体育局依据当年度一级裁判员认证文件统一在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颁发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证书。
七、省体育局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请问能否介绍学校教练员岗位设置的要求和学校教练员应具备的条件?
在体育总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后,我省拟制了《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学校教练员岗位的设置,主要在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布局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和传统优势项目的高中,具有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体育单招资格的高校,要求至少设置1个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基础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等院校,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学校教练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热爱体育事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称号。
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采取组织安置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安置是以指令性政策安置在事业单位或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比赛成绩特别优秀或国家特殊需要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自主择业是个人通过人力资源市场选择就业,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在省优秀运动队招录后取得奥运会前八名,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运会、全运会前三名,世界运动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全国一类比赛第一名成绩的退役运动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体育部门审批,可选择组织安置或自主择业。未取得以上比赛成绩的,实行自主择业。
九、我是一名体育爱好者,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不知道在哪里能考取这些证书?
同时,我省严格按照考培分离的要求组织开展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试: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由各培训机构招生培训,江苏省体育职鉴站在国家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的工作体系和要求下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考试合格人员由人社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由各培训机构招生培训,由省人社厅批准的评价机构——江苏省体育职业技能人才发展协会,按照省人社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向考试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十、我自己经营一家健身机构,不知道能否申报体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如何申报?
我省体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意向申请开展体育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且具备相应项目培训场地、器材设备、管理人员和各项工作制度等基本条件。由其向所在地的市体育局申请,由各市体育局根据属地实际需求情况同意设置后,向省体育职鉴站备案,再根据所申请项目的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培训工作。